6月1日,雁江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忠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刘成林、陈勇、严莲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雁江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雁江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及“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区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资阳市雁江区松涛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资阳市雁江区三草湾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资阳市雁江区宝台至中和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议案、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资阳市雁江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议案、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
分组审议后,会议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同意《资阳市雁江区松涛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资阳市雁江区三草湾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资阳市雁江区宝台至中和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决议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
会前,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超导学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苟纯彬,区政协副主席秦辉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富均,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及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人,人大三贤祠、资溪、莲花、宝莲、狮子山街道工委主任,临江镇、松涛镇人大主席及7名区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