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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令
雁江区门户网站 2023-02-01 来源: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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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田长令

(2023)第1号

《关于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令》已经市田长同意,现予发布执行。

市田长:元方  王善平

2023年1月2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35号)精神,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年度现状耕地面积较上年度现状耕地面积不出现净减少。

一、坚决扛起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未完成年度任务或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按规定通报批评并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二、加快建立健全田长制监管体系

全面推行田长制,加快构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网格化监管体系。到2022年底,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级压紧压实田长、副田长的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实现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

三、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四、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五、统筹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坚持“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年度现状耕地面积不净减少。每年2月底、6月底,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属地本年度拟流出耕地的规模、布局、时序,落实拟恢复耕地面积和位置等汇总形成耕地“进出平衡”意见,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每年3月中旬前、7月中旬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发展改革、水务等部门对拟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要性和规模、区位的合理性,以及拟恢复耕地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耕地年度“进出平衡”规模、布局并上图入库,认真编制县级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六、切实加强耕地“流入”管理

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意愿等情况,认真开展可恢复耕地的地类调查评价,建立完善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三调”标注“即可恢复”“工程恢复”的地类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恢复为耕地的,可用于“进出平衡”。要优先整治与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5度以上坡地、公益林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土绿化、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城镇开发边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垦的区域内恢复耕地不得纳入耕地流入范围。

七、从严管控耕地“流出”管理

鼓励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和质量较低、零星分散的耕地。涉及符合规定占用耕地实施国土绿化(含绿化带),将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将流转给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涉及占用耕地的,以及其他改变耕地地类且符合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要求的情形,必须纳入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结合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情况的检查结果纳入各县(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内容。

八、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常态化开展动态巡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依法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核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制止、纠正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重点查处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新增违法行为,整治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等问题。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公开通报等方式,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查办重大案件的教育震慑作用。对历年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问题,加大处置力度,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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