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镇 快速审结危险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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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来源: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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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雁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前往丹山镇,巡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月9日,驾驶证被注销的被告人蒋某酒后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刘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蒋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61.7mg/100ml。案发后,蒋某因受伤住院,民警前往医院进行调查,蒋某对自己危险驾驶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经交警部门认定,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考虑到被告因事故致行动不便,承办人决定采用巡回法庭的方式前往被告住所公开审理本案。巡回庭审现场布置适当、秩序井然、程序合规,承办人严格依照相关要求依法审理本案。被告人蒋某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官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危险驾驶危害重大,区法院以巡回法庭模式审理简易刑事案件,让现场旁听人员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抓预防、抓治理,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雁江区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接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了简易案件快速审结、法治教育与宣传一体化的巡回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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