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沱江流域资阳段,两名男子驾驶小船在河面行驶,船上还装着用于电鱼的工具……近日,四川省公布了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四川公安“蜀警飞鹰”资阳中队配合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破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查,2021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唐某在长江流域(沱江河)禁捕区域,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鲤鱼、鲫鱼、草鱼、鳜鱼等水产品4000余公斤,并通过鱼贩王某对外销售。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而这是当地警方首次通过无人机巡查固定证据,迅速确定嫌疑人方位,快速实施抓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3月接到群众反映,在雁江区老君镇沿江村附近,有人在沱江里捕鱼。随后,民警通过调取沿河监控视频发现,夜间确实有船在沱江上活动,“我们就更加怀疑可能是有人在从事非法捕捞,但监控视频看不清船上的人长什么样。”
为了不打草惊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研判后,命令特巡警支队“蜀警飞鹰”警航中队开展摸排和隐蔽侦查工作。“这种一般抓现行很难,无人机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随后,侦查队员通过使用警用无人机到发案地附近地域,进行细致、大范围的侦查,采集三维数据,为案件重建和诉讼提供更加全面直观的影像数据。而空中巡逻排查有了更大的发现,在一处民居院内发现渔网、升压器、船用电机、储鱼池、充氧机、活鱼转运桶等工具。民警通过现场研判,基本确定该户居民在从事非法捕捞活动。随即锁定了嫌疑人的车辆及附近船只。
3月15日凌晨1时许,无人机热成像监控到两名嫌疑人在沱江中活动,侦查队员随即通过无线传输系统,将画面实时传回指挥中心和移动终端,并准备实施抓捕。
随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在嫌疑人把作案工具和鱼产品运回家的途中,将甘某和唐某抓获。当晚,警方在甘某家中搜查出电鱼工具若干,发现40平方米的储鱼池3个、鲜活野生鱼550余斤、野生鱼干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