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和区人大常委会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统一性和严肃性,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的要求,我区组织对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公室)经2018年9月清理后仍在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区政府(含区政府办)发布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六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继续有效11件,废止与失效9件。现将《资阳市雁江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资阳市雁江区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文件有效期内继续执行。
二、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在本通告发布前,区政府已有文件做出废止与失效处理的,废止与失效的时间从原文件宣布废止与失效之日起算。
特此通告。
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资阳市雁江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附件1
资阳市雁江区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资雁府办发〔2020〕10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
2 |
区医保局 |
资雁府办发〔2018〕109号 |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的通知 |
3 |
区医保局 |
资雁府办发〔2019〕75号 |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的通知 |
4 |
区医保局 |
资雁府办发〔2020〕63号 |
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的通知 |
5 |
区财政局 |
资雁府发〔2018〕19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财政重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
6 |
区发改局 |
资雁府办发〔2019〕54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
7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国土分局 |
资雁府发〔2018〕119号 |
关于印发《中和镇、保和镇和堪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8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国土分局 |
资雁府办发〔2019〕21号 |
关于印发《中和镇、保和镇和堪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9 |
区财政局 |
资雁府办函〔2019〕9号 |
关于雁江区通用货物零星小额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
附件2
资阳市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号 |
文件标题 |
1 |
区财政局 |
资雁府办发〔2019〕12号 |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 |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
资雁府办发〔2020〕19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
资雁府办发〔2020〕62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
4 |
区发改局 |
资雁府发〔2020〕14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5 |
区发改局 |
资雁府办发〔2019〕8号 |
关于调整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控制比例的通知 |
6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雁府办发〔2019〕6号 |
关于印发《雁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7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资雁府办发〔2019〕20号 |
关于印发《雁江区党政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序号 |
起草部门 |
文号 |
文件标题 |
8 |
区城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
资雁府办发〔2020〕58号 |
关于印发《城东新区城市管理“九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9 |
区审计局 |
资雁府办发〔2019〕69号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1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国土分局 |
资雁府办发〔2019〕52号 |
关于印发雁江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11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区国土分局 |
资雁府发〔2020〕12号 |
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