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中和工业园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为成都图语城乡规划设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已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资阳市雁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委员会2022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20日获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和镇工业园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的批复(资雁府函〔2022〕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为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现将《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中和工业园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资阳市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调整前后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前:根据《控规》,拟调整地块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中容积率不低于0.9,建筑密度不低于30%,建筑限高为30 米,建筑限高有10米、16米、20米,绿地率不大于 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
调整后:地块用地性质不变,容积率调整为1.5-3.0,建筑密度调整为不低于40%,建筑限高调整为40米,绿地率调整为5%-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
公示形式:雁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彤 028-26920657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东路62号(老区政府办公楼3楼303)
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
附图:中和工业园项目地块控制指标调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