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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2022年省、市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雁江区门户网站 2022-08-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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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区将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集中力量办好办实省下22件民生实事和市定7件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安排,今年省下和市定民生实事各级财政共计划安排192917.08万元(已扣除重复部分16970.6万元),其中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88457.3万元,市级补助14699.73万元,区级安排77534.05万元,其他资金12226万元。省下民生实事共计划安排109233.5万元,其中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83747.3万元,市级补助3445.95万元,区级安排9854.25万元,其他资金12186万元。市定民生实事共计划安排100654.18万元,其中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9200万元,市级补助11953.78万元,区级安排68599.8万元,其他资金10900.6万元。

一、省下22件民生实事

(一)减免3000名幼儿保教费(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减免3000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计划安排资金31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74万元,争取市级补助36万元,区级安排100万元。

(二)10300名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10300名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851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601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23万元,区级安排127万元。

(三)365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365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计划安排资金731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643万元,区级安排88万元。

(四)支持3326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按规定为3326名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提供经费保障。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244.77万元。

(五)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50人、脱贫人口就业18700人,培育创建地方特色劳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城镇新增就业625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8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脱贫人口就业18700人,确保有劳动能力的零就业脱贫家庭动态“清零”、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深入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培育创建地方特色劳务品牌1个。计划安排资金156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537万元,区级安排23万元。

(六)提高约75.2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计划安排资金45851.67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41418.98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329.81万元,区级安排3102.88万元。

(七)持续为86万余名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持续为全区86万余名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出抓好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计划安排资金6080.19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5473.01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82.15万元,区级安排425.03万元。

(八)7490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为全区7490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计划安排资金95.87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84.19万元,争取市级补助5.84万元,区级安排5.84万元。

(九)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养老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严格落实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8.4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14.29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计划安排资金17521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6861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98万元,区级安排462万元。

(十)建设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建设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基本建成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400万元。

(十一)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减轻困难群体缴费压力,做到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计划安排资金192.37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97.22万元,争取市级补助28.55万元,区级安排66.6万元。

(十二)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适时发布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计划安排资金14828.73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0290.73万元,争取市级补助654.6万元,区级安排3883.4万元。

(十三)99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9900名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计划安排资金1188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379.5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78万元,区级安排630.5万元。

(十四)支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支持改造升级中心镇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夯实保护基础,提升关爱服务水平。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300万元。

(十五)43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责任单位:区残联)

支持为43名符合条件的雁江籍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救助。计划安排资金86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76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0万元。

(十六)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做好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推进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87万元。

(十七)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40(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目标任务的住户给予奖补。计划安排资金28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40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700万元,区级安排700万元。

(十八)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全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90个。计划安排资金15462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3096万元,区级安排180万元,争取其他资金12186万元。

(十九)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全区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和26个文化站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46.2万元。

(二十)加强对2299个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支持2299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向户户通工程升级后的运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计划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07.7万元。

(二十一)新(改)建11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区交局)

按照做好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加快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村民小组通硬化路工程,促进农村公路进一步向村内延伸、扩大覆盖面。计划安排资金39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330万元,区级安排60万元。

(二十二)实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统筹推进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深化农村地区4G网络覆盖

二、7民生实事

(一)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通过新(改、扩、续)建公办学前教育学校或义务教育学校等方式,全区新增公办学位4100余个。计划安排资金345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500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9500万元,区级安排20000万元。

(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行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提高8089周岁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惠及全区24700余人;为全区年满60周岁的低保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优抚人员和已脱贫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惠及全区34000人;对全区低保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已脱贫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惠及全区600户。计划安排资金1088.58万元,其中争取市级补助338.78万元,区级安排749.8万元。

(三)青少年成长“护苗”行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关工委)

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助爱牵手计划,向全区95个行政村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亲情陪伴、定期家访等服务。计划安排资金95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4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15万元,争取其他资金40万元。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40部。计划安排资金28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1400万元,争取市级补助700万元,区级安排700万元。

(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全区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更新改造,惠及全区6900户。计划安排资金13780.6万元,其中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2760万元,区级安排160万元,争取其他资金10860.6万元。

(六)城镇农贸市场改造(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对全区7个农贸市场实施改造。计划安排资金2800万元,其中争取市级补助1400万元,区级安排1400万元。

(七)农村公路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对全区102公里农村公路实施品质提升改造。计划区级安排资金45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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