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首页 走进雁江 今日雁江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多彩雁江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务公开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责任分工方案
雁江区门户网站 2023-01-09 来源:
【打印本稿】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厅字〔202147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川委办〔20222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责任分工方案》精神,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雁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坚决执行统计决策,发挥统计督察作用

1全面强化统计工作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统计局等(分号前为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全力支持国省统计督察工作。加强统计督察组织保障,认真配合国家和省级统计督察,不折不扣推进统计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督察整改、督察“回头看”等工作。(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3全面抓好统计督察问题整改。要聚焦上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通过巡察、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加强对督察整改落实、重点任务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巩固整改成效。(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数据质量管控

4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持续加大基层统计执法力度。做到凡有举报线索必查,专业核查移送线索必查,其他部门和上级移交线索必查,对发现有明显数据质量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必查,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强统计法治专业力量培训,提升统计法治队伍业务素养,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5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严格执行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制度,畅通网站、信箱、电话、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专业数据核查等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及时规范做好线索受理、登记和后续办理等工作。统筹运用统计督察、巡察、数据核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

6持续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统计机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全面、逐级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责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综合运用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抽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全流程全领域数据质量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7严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强力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聚焦统计造假突出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规定和统计裁量标准,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依规依纪依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建立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人员在调查结论尚未明确前一律不得提拔任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区司法局)

8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积极开展统计诚信企业建设,积极培育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加大诚信统计正向激励。严格实施《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展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建立完善统计信用信息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纠正失信行为,修复统计信用信息。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发展改革局)

9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相关部门制定文件、部署工作时,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委办公室(区委目标绩效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三、抓好重点领域监测,客观反映发展成效

10加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监测。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作为统计监测的重要内容。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资同城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积极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经济统计分算方法,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11加强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评价。加强经济运行走势预研预判,深化预警预测指标分析,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12加强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调查。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重视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强化对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定期开展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快速调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13加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统计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履职不力、担当作为不够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审计局)

四、完善综合绩效评价,助力高质量发展

14健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适时修订完善雁江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评价指标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强化评价工作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数据质量和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

15组织实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按年度定期开展雁江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情况,有效反映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优势、成效和短板弱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

16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评价、干部奖惩任免和给予相关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级有关部门)

五、推动各类监督协同,增强统计监督合力

17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统筹联动。建立统计监督与巡察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在信息共享、人才选派、协同配合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统计机构及时向巡察机构提供统计监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线索。探索统计机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完善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将被巡察单位对统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巡察办、区统计局)

18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高效衔接。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政同责,加强失职追责,深化纪法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会商机制、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督办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统计局)

19推动统计监督与组织监督成果共用。将统计监督纳入干部监督考核体系,促进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追责问责统筹结合,以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

20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统筹衔接、精准对接和有机贯通。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证据互通、责任追究、结果共享等工作协同机制,不断推进两类监督同向发力、同增质效。(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21加强统计监督与政府督查协调联动。严格落实《政府督查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加强政府督查与统计监督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商、协调联动、线索移交、成果共享4个工作机制,实现计划沟通、信息畅通。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和统计监督各自特点及专业优势,运用政府督查成果实施“精准统计监督”,借助统计监督成果开展“靶向督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

22加强统计监督与部门监督协调合作。严格落实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建立健全统计协统员制度,探索在重点经济部门设立统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统计专业力量,加强行业数据管理。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有效运用大数据和行政记录进行自动化、可视化分析核查,实施综合评价,推动统计监督提出的措施建议落地见效。建立健全重大统计监督事项会商机制。(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

六、强化监督组织领导,确保监督落地见效

23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统计监督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定期听取统计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必要保障,推动工作落实。每年1月底前区级有关部门将本部门上一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将全区上一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开展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书面报告。(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24提升监督质效。结合实际采取有效举措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压实统计工作责任,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统计监督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为统计监督人才挂职锻炼搭建平台。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园区统计能力建设。完善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统筹推进统计监督、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有序衔接,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25强化跟踪问效。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研究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把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相关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持续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委办公室(区委目标绩效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相关文档: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920110
蜀ICP备16009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58号  网站标识码:5120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