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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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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

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要求,结合雁江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政府治理与群众参与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区政府办为基层政府公开先行县试点工作责任部门,建立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合力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建立业务与公开融合发展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推动格局;将政务公开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制定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任务计划分解表(见附件2),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与时间进度,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严格绩效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邀请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员对先行县试点工作开展评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改进提高,严格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1.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工作计划分解表

3.雁江区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样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研究我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政务公开政策措施;指导各部门、镇(街道)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区政府分管领导

副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政府办、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同城化发展工作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税务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雁江生态环境局、区投资促进局、城东新区管委会、区工管委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代章。

三、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可临时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会。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分析研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研究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有关工作安排,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发会议纪要,并跟踪抓好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成员单位要按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雁江区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采取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业务与政务公开融合发展制度、群众参与基层政府会议制度。

202110

区政府办

梳理公开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已议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长期坚持。

202111

区政府办

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在网上征求意见。

邀请群众代表旁听部分区政府常务会。

长期坚持

区政府办

区级部门

梳理制定邀请群众参与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完善,邀请群众代表参与重大决策事项讨论。

202110

区级部门,

镇(街道)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改革方案等,召开意见征集座谈会;并组织群众代表旁听会议。

长期坚持

区级部门,

镇(街道)

2

灵活采取局长(主任)进大厅、群众列席旁听政府会议、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定期开展政务开放日(周)活动。

制定政务开放日工作制度。

202110

区政府办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原则上每月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半个工作日)。通过面对面服务企业和群众,协调解决进驻单位及本单位在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长期坚持

区级部门

每年不少于1次邀请群众参观政务服务场所。

长期坚持

区级部门

镇(街道)

3

 

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

建立雁江区政务事项协商制度。

202111

区政府办

梳理政务协商事项清单。

202111

镇(街道)

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2-3次政务事项协商。

长期坚持

镇(街道)

4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区级政府和部门、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评估、调整完善,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统一向社会发布。

整合《雁江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雁江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完善雁江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202112

区政府办

区级部门

镇(街道)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调整情况、上级政策要求、群众需求实时调整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长期坚持

区政府办

区各部门

镇(街道)

5

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五年规划纲要及实施措施、发展现代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归集整理近五年规划(计划)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

202110

区政府办

区级部门

镇(街道)

主动公开乡村振兴产业规划、政策扶持、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财政补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医疗服务等信息。

20221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

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丰富公开内容。

202111

区政府办

6

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根据事权和职能,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按照《四川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文件要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根据事权和职能,列出行政执法公示清单,明确执法公示程序,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信息,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长期坚持

区司法局

各行政执法单位

各镇(街道)

7

依法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1.发布地震地质灾害等预警及风险监测信息。

2.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及检查抽查、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

3.及时发布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

长期坚持

区应急局

区水务局

区自规局

区气象局

区卫健局

8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区级政务服务场所、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确保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致,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要素,按照新版事项管理系统要求录入系统,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

202111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梳理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镇(街道),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可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就近办理。

201212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动态调整办事服务事项,对办事指南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素进行规范。凡非涉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现全流程监。

20221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9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办事服务信息,汇编发布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明确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完成时间。

202112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10

区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设施,配备专人,提供信息查询咨询、公报查阅和办事指引服务。

在雁江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软硬件设施。

20222

区行政审批局

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咨询和政府公报查阅服务,为办事群众讲解有关办事服务政策、办事指南等。

长期坚持

区行政审批局

11

推动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根据常住人口情况因地制宜设立政务公开窗口。

积极推进镇(街道)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因地制宜设立结合群众需求公示公开帮办代办便民服务事项。开设政务公开窗口。

202112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府办

各镇(街道)

配备业务工作人员,根据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业务咨询、事项办理(不含审批)、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结果领取等业务。

长期坚持

各镇(街道)

12

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专门的政府公报查阅点。

在档案馆、图书馆、客运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政府公报查阅点,定期提供政府公报供公众查阅。

202110

区文广旅局

区交运局

区档案局

区级各部门

各镇(街道)

13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编发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政务服务场所及其可办事项,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

收录全区政务服务场所,编制雁江政务地图,并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功能。

20221

区政府办

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雁江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办事。

20222

区政府办

14

满足特殊群体需求,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推行适老化和无障碍等信息服务,提供专门咨询引导。

积极探索上门服务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上门服务的事项清单、上门服务的范围及预约流程、服务流程,开展老年人需求度较高的帮办活动。

202112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建立特殊人群授权代办体系。利用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等技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及异地务工人员,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亲属代办、他人代办等授权代办模式。

202112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15

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特别是差评整改情况,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强化服务好差评制度执行,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全流程闭环机制。特别是针对服务差评,业务办理单位要及时核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主动公开,促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长期坚持

区行政审批局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16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转办、会商等工作机制,各部门、镇(街道)要规范申请处理流程、答复文书,并报区政府办备案;区政府办要加强对各部门、镇(街道)的督促指导。

20221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

17

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三化建设

开展镇(街道)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试点建设,实现机构设置标准化、硬件设施规范化、服务事项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网上服务便利化。

202112

区行政审批局

各镇(街道)

18

(四)深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全面公开政策措施及其落地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中有误解疑虑的,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并接受监督,获取理解支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全面公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及时回应群众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中存在的疑虑,解疑释惑并接受社会监督。

长期坚持

区政府办

区级各部门

各镇(街道)

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长期坚持

区审计局

接受审计部门

19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开展解读,建立政策解读人制度,同步公开解读机构、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

制定政策解读人制度。

202110

区政府办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拟制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渠道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同步公开解读科(股)室联系方式,同时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

长期坚持

区级各部门

20

丰富解读形式,拓宽发布渠道。

各单位要采用文字、音频、视频、图片、动漫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融媒体中心、政务新媒体等拓宽发布渠道。

长期坚持

区融媒体中心

区级各部门

各镇(街道)

21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政务公开,探索构建新型治理模式。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基层政策发布、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依托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规范展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内容。

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政府网站栏目。

202111

区政府办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法定主动公开栏目。

202110

区政府办

组织各级部门、镇(街道)规范公开依法主动公开内容。

长期坚持

区级各部门

镇(街道)

建立政策文件库、知识问答库。

20222

区政府办

区级相关部门

22

探索开展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础数据,建好基层治理数据库并根据需要向群众开放使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依托资阳市智慧城市、智慧治理中心建设,实现基础数据开放共享

建立基层治理数据库。

20226

区级各部门

各镇(街道)

 

附件3

雁江区政务信息公开标准目录(样表)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信息更新时间

责任单位

公开

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

流程

网站拟公开

栏目名称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四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依申请

1

主动公开

基础信息

政策文件

 

行政规章、规范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区房征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策公开流程

征地拆迁、政策文件库

 

 

 

 

 

 

 

 

 

 

 

 

 

 

 

 

 

 

 

 

 

 

 

 

 

 

 

 

 

 

 

 

说明:

1.公开事项:一级事项: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能力保障;二级事项:渠道覆盖、渠道功能、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渠道指引、依申请回复、政策解读功能与方式、政策解读内容与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信息公开机制制度;三级事项:政策文件、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府采购、人事招考等;四级事项:为三级事项的具体细化。

2.公开内容(要素):为涉及事项需要公开的具体文件等。

3.公开依据: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依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业务系统相关文件。

4.信息更新时间: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

5.公开渠道:■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入户现场宣传□政务公开栏□图书馆

□档案馆□电子显示屏□精准推送□其他

6.公开方式:根据相关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业务系统文件要求,对信息的公开方式选择“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7.公开流程:根据信息公开类型,制定标准规范的政务信息公开流程。

8.网站拟公开栏目名称:根据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和本系统相关要求,确定在雁江区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栏目组织架构与栏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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