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文件
沿办发[2009]40号
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依据浦政办发[2009]23号文件《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镇街、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2008年12月31日以前由浦口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发布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1、对沿办[2008]4号文件《关于下发〈沿江街道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确认现行有效;
2、对沿办[2008]42号文件《沿江街道社区建设项目补助及资金监管意见》确认现行有效;
3、对沿办[2004]8号文件《关于印发〈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4、对沿办[2005]21号文件《关于泰冯路一条街综合整治的意见》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