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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石岭镇长沟村16组(正在合并至五一村)修公路,让去世的人都交钱是官方政策吗?
来信内容
区委书记您好: 近日的小队长(雁江区石岭镇长沟村16组)通知村名:因为要修一条小队里的公路,国家补贴66万,一共需要修的路是长度是1500米,宽度4.5米,修路需要费用共计87万,所以国家补贴不够,让村民付钱。目前小队长要求,一个人1800元,已经去世的人也要交,刚开始说交1人分,后来说交半人份。 我们没看到任何官方文件,另外:去世的人,户口都销掉了,还算这个村的村民吗?为什么去世的人也要交这样的费用?这样的费用收取是否合理呢?是镇府部门出的政策性文件要求的吗? 希望得到官方的回复,非常感谢!
来信人 蒲..
来信日期 2020-09-23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委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20-10-22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乡村公路建设政策,农村社道建设资金除政策补助部分以外,不足部分按照村民自治由群众商议筹资酬劳方案,由受益村民进行筹资酬劳。9月22日,五一村村两委干部到原长沟村16组召开社员大会宣传修建通社公路,组织群众按照一事一议协商,全家外出群众由社长进行电话联系。按目前4.5米宽公路建设费用标准每公里大慨87万元进行预算,政策补助每公里66万元,群众每公里需筹资筹劳、捐资21万元。通过群众协商决定:人均捐资1800元,有户口和有土地按一个人计算,有土地无户口按半个计算,有户口无土地按半个计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中共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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