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廉租房问题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资阳市雁江区的一个普通农民,我想了解一下我们资阳市的廉租房是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找哪个部门。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7-12-13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委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8-01-31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阳中心城区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5〕2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户口为非资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户口(属农民工的,应当具有农业户口),持有居住证且居住满2年及以上;申请人与资阳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资阳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