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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孩子落户问题寻求帮助
来信内容
我和妻子已经到了法定年龄,我29,妻子19藏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婚姻法规定女18就可以婚姻登记),我们去资阳市民政局办理登记告诉我们这个只能到阿坝办,但是当地习俗男方又不是入赘不应该去女方办理登记,这样女方会没有面子被人嘲笑。现在又生了孩子,孩子上户没有结婚证又面临要什么亲子鉴定,准生证什么的也办不到。我们是有意向去办理结婚登记的,希望政府能帮我们把孩子的户口上了,今年女方就到20岁了本地也能办结婚证了到时候我们会补交结婚证的。
来信人 夏..
来信日期 2019-01-23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9-01-31
处理结果
尊敬的“夏**”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方未到法定婚龄,故而无法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雁江区并不属于有此变通规定的民族自治地区,无法按照民族地区变通规定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民政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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