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关于中和镇干沟村电费问题 |
来信内容 | 我们村改了智能表过后,电费120度以下是五毛多一度,120度以上就是六毛多,180度以上就是8毛多,200多度就是一块多了.说我们是乡镇用电,就是这么收费的.我给我妈买个空调,开了我爸就在那骂.很明显的这个限额不符合实际用电情况.为什么城里的电费不限额乡镇要限额.难道农民比城市人还有钱?还是农民好欺负钱容易收?望有关部门处理这个事情,至少能让老一辈用空调冰箱这些普通家电不愁超额,搞的农村用电比工业用电都还高了. |
来信人 | 夏.. |
来信日期 | 2017-08-08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委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7-09-04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关于乡镇用电阶梯和收费标准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560号)文件要求,第一点调整“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阶梯电量档次标准:
1.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下部分,用电价格为0.5224元/度。
2.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1元,用电价格为0.8224元/度。
3.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用电价格为0.8224元/度。
第六点执行时间:以上电价调整,四川电网直供区居民用户以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从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执行,趸受居民用电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考虑到智能电表需调整参数、工作量大,智能电表居民用户新电价生效时间可推迟到2012年8月1日前,此期间执行新、旧两种居民阶梯电价标准符合政策规定。
(二)关于你反映的城市的电费不限额乡镇要限额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网四川资阳市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6〕847号)文件要求,第一点:自2016年7月1日起,国网四川资阳市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区内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按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并对城乡“一户一表”居民实习阶梯电价;第六点:四川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时,国网四川资阳市雁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应同步调整;第七点:资阳市、雁江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同价措施的宣传解释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同价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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