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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关于房屋搬迁问题
来信内容
我是雁江区松涛镇八棱村三组人结婚迁入户口自此小孩一岁多老公去世随后招了我后来的老公又生了一个小孩户口都上在了上面现在的问题是那里因为水源污染需要搬迁却没有我们的份我们是单独的户口没有和老人在一起常年在外打工每年回去一两次没有人跟我们说搬迁的事有人又说我们没有房子就没有搬迁的问题不需要告诉我们请问我们应该有吗该怎样去走访才能拿到我们该有的那一份
来信人 曹..
来信日期 2017-11-17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委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7-11-24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八楞社区三社搬迁系垃圾填埋场项目,只涉及房屋搬迁,不征地,没有安置费。据查,曹燕结婚迁入八楞三社后,住在其丈夫家中,生育一子,该住房的产权人是其丈夫的父亲杜光明。后因丈夫去世,又改嫁。曹燕虽然户口任然在八楞三社,但是却没有房屋。垃圾填埋场项目搬迁谈协议时,根据政策要求,只能和房屋产权所有人杜光明谈,搬迁补偿金也只能全额付给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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