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资阳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首页 走进雁江 今日雁江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多彩雁江
您现在的位置: 雁江区人民政府>>领导信箱
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新生儿医保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新生儿买医保是不收费的,或者政府有优惠政策,还是按照成年人的收费标准?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0-07-02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20-07-08
处理结果
尊敬的“李”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新生儿:新出生婴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或代理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或经办机构办理当年参保、缴费,当年享受相应档次医保待遇。”所以,新出生90天内的婴儿参保是要按照出生当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的。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区医保局 2020年7月8日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主办: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920110
蜀ICP备16009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58号  网站标识码:5120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