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现在农村能否发展种养殖业 |
来信内容 | 遵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铜锣村十三社村民,在外务工2o多年。现在老家到村的路修好了,打算回乡自己创业,搞家兔养殖。不知现在政府对农村的养殖业有什么规定限制,可不可以发展,如果可以发展政府对这方面有没有技术指导扶持,谢谢。 |
来信人 | 姚.. |
来信日期 | 2018-10-15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8-10-24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姚**”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养殖场建设规定:1、选址不能占用基本农田;2、不能在禁养区内3、必须获得当地村委、国土、建环、畜牧和镇乡人民政府同意;4、养殖过程必须处理好粪污,不能造成环境污染。
政府支持:1、从选址规划、建设图纸及养殖技术等方面进行支持。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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