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农民工讨薪 |
来信内容 | 关于在雁江区农民工在雁江区玫瑰园三期讨薪无果的情况下,采取跳楼讨薪。希望贵单位积极处理,早日让农民工回家过年。 |
来信人 | 雷.. |
来信日期 | 2019-02-01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9-02-13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雷**”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2月3日接到信件后,劳动监察大队赓即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您朋友徐三于2018年3月至12月在雁江区玫瑰园三期项目从事外墙工作,为外墙班组长,有100余万元劳务费未拿。经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协调,总承包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支付了徐三40余万元劳务费,剩余劳务费待总承包公司资金到位了再行支付。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人社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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