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父母育有多名子女,已有子女结婚,分户难 |
来信内容 | 我父母育有3名子女,我已婚,家中有宅基地80平方,建有楼房2层,现在我想与父母分户,需要什么条件,我能单独申请宅基地建房分户吗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21-02-20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1-03-01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刘*”网友: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镇经发办工作人员与来电人联系,并查看该户原宅基地审批相关资料,向来电人宣传了当前宅基地审批政策,该户2009年原址改建砖混结构住房,未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需要补办审批手续。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之规定。该家庭户籍人口5人,现住房面积180.65平方米,足够家庭成员使用,不符合分户新建住房政策。目前我区正在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针对该类问题待上级出台对宅基地未批先建补办政策后,我镇再按照相应流程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老君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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