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关于“花溪河”征文大赛入册征文作品的稿酬事宜 |
来信内容 | 近日,关于去年8月雁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花溪河歌曲、征文、摄影作品,发起了“歌曲、征文、摄影”大赛活动的歌曲版块的结果公示结果已出炉,以此遗留出一个问题:与之同时进行的征文评选活动的最终结果早已公示,且《花溪民间故事集》册子早已出版,但作为入册作品《花溪秀水浥雁城》、《花溪初秋》(一散文,一词作)的作者,本人至今未收到关于作品稿酬的付给通知。望查理后给予合理解释。
望能给予作者版权的尊重,望重视文化(知识)产权意识的形成意识建构。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9-01-02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9-01-07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陈*”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已发放首届“长寿雁江 怡然花溪”征文作品稿酬。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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