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申请到新农村聚居点建房 |
来信内容 | 我父母住在东峰镇双堰村,现住房屋仍是土坯房,已经面临倒塌且地质环境差,想请问一下是否可以搬到政府规划的新农村聚居点,统一建房(自己负责出资)。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20-05-09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0-05-15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杨”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其父母户籍均为东峰镇双堰村13组,双堰村目前没有新村聚居点规划。根据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必须是本村户籍人口在本村修建,故不能迁至其他村修建,我镇建议其在本村本社修建。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