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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申请到新农村聚居点建房
来信内容
我父母住在东峰镇双堰村,现住房屋仍是土坯房,已经面临倒塌且地质环境差,想请问一下是否可以搬到政府规划的新农村聚居点,统一建房(自己负责出资)。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0-05-09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20-05-15
处理结果
尊敬的“杨”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其父母户籍均为东峰镇双堰村13组,双堰村目前没有新村聚居点规划。根据新农村聚居点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必须是本村户籍人口在本村修建,故不能迁至其他村修建,我镇建议其在本村本社修建。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东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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