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关于城北棚户区改造范围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2019.11.02区政府发布城北棚户区道路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关于城北棚户区房屋征收范围不是很清楚,公告附件的红线范围图内没有任何建筑标识故看不懂,请领导明示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9-11-13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9-11-20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陈”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征字决〔2019〕第1号)涉及的具体房屋征收对象及范围:包括东临沱江河,西与凤岭公园接壤,南至成渝铁路,北至二环路D段到沱四桥规划道路范围内,莲花社区、城北社区、雁北社区辖区涉及的单位和企业房屋。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房屋征收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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