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发挥侨力,做好服务社会发展工作
区侨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侨务资源,借助侨力,服务雁江社会经济发展。一是投身精准扶贫,扎实开展脱贫助困活动。按照精准扶贫工作安排,派驻村干部1名与林业局组成驻村工作组帮扶丹山镇牌坊村,筹资80万元支持农户种植核桃1288亩,引进业主流转土地386亩发展莲藕产业,规划建设村级阵地
(2)凝聚侨心,拓展侨务交流沟通平台
紧紧围绕“以侨为本”这个中心,牢牢抓住“为侨服务”这条主线,多举措履行群众工作职能。一是围绕以侨为本,积极拓展工作平台。以“联系侨情、服务侨界、活跃侨界”为目标,在四三一社区与市侨联共同打造了“侨之家”示范点,该示范点建筑面积约
(3)为侨代言,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侨界是民主政治的主体之一,主动、自觉、积极地参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支持他们为侨界群众的切身利益表达意愿,上下联动,群策群力,营造和谐向上的参政议政氛围。一是“走企业,促发展”,为侨企发展建言献策。侨资企业在促进雁江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市级台侨部门对我区侨企实地调研1次,组织侨联委员及侨界代表深入企业调研3次,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所遇困难,收集了意见建议,撰写了《雁江区侨资企业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深刻分析侨资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的意见建议,为侨资企业的良性发展出谋划策。二是“走基层,查侨情”,为侨眷脱贫提供支撑。1-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贫困归侨侨眷统计,摸清了他们的准确人数、居住条件、就业状况、收入来源及致贫原因,并逐一对其建档立卡,提供针对性的帮助。根据摸底情况来看,目前我区特困归侨侨眷5户,其中以因病因残致贫为主,统计结果为区委政府了解侨界民生、针对侨界扶贫帮困提供了数据支撑,同时我会也主动联系其所在乡镇及民政、医保、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努力帮助其解决生活保障、就医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献侨策,发侨声”,为雁江发展贡献力量。通过实地调研、组织培训、跟踪落实三个措施,带领侨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基层群众,实地考察调研,了解侨情民意,围绕全区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同时举办台侨界政协委员撰写政协提案培训会,提高政协提案的质量;今年区两会期间,侨界代表向区政协提交提案5件,调研报告1篇,得到了区政协的高度认可,目前提案问题已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答复,提案中提到的乡村公路、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重视和解决。
(4)摸清家底,明确目标任务筑牢基础
要了解归侨侨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首先要做到底数清,任务明,从开展侨情摸底到梳理机构职能,再到引导侨界出力,一系列行动让我们明确了责任与任务,筑牢为侨服务的基础。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建立健全侨界网络。今年区侨联联合区外事侨务旅游办公室开展了侨情调查,据统计,我区归侨侨眷共326户1031人,海外亲属276户596人,大中型企业有归侨侨眷63户163人,海外亲属65户134人,主要分布在22个国家和香港地区。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同属一个社区或企业的归侨侨眷结成互助组,不断健全现有联络网,继续完善帮困扶困工作长效机制,将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日常化、经常化。二是参与编写市志,强化自身机构认识。认真梳理侨联职能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受表彰情况等内容,不断深化自身认识,实事求是编写材料,为资阳市志中侨联相关篇目及雁江区地方志侨联篇目提供资料,这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侨联组织机构的设置变迁历史,更加清楚侨联的历史使命,也更加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与任务。三是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发挥侨界人士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动侨界群众加入公益慈善事业当中,引导他们参与“慈善一日捐”、“光明工程”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核心、两服务、三带头”三行诗征集活动,我会荣获优秀组织奖,选送的《学与做》荣获三等奖;同时,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召开侨界座谈会,用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雁江取得的新发展激发广大归侨侨眷爱国爱乡、为国奉献的热情。
(5)内强素质,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重视学习教育、创新探索,强化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夯实自身基础。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每周召开职工会,每季度召开全委会,重点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切实开展“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前沿区”专题讨论活动及“我为成资一体化建言献策”活动;扎实开展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注重查找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持续开展庸懒散浮拖暨为官不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抓好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落实,统一思想,坚定政治方向,倡导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二是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积极派员参加四川省侨联系统青年干部培训、雁江区统战系统干部培训等,学习新时期侨联组织参与社会建设、开展文化宣传、提升信息化水平等业务工作。通过参加专题培训加强了我区侨联干部队伍的知识储备,为适应新形势新侨情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增强了侨联干部队伍的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意识,有助于将侨联干部队伍打造成有能力、有水平、有热情的“三有干部”队伍。三是注重廉政教育,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以“直击庸政懒政,考问为官不为”为主题的资阳市第一期“阳光问廉•面对面”活动,以媒体监督的形式体现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性;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贪欲打开堕落之门》、教育读本《忏悔实录V》、专题节目《榜样》等,要求干部职工以方面教材为警示,以先进人物为榜样,认真学习党纪国法,明白法纪底线不能触,带头模范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引导干部职工居安思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部门概况
在职在编2人,行政编1人,参公编1人。其中,乡科级副职一名,科员一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侨联本年收入合计2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万元,占100%。
2016年侨联本年支出合计3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万元,占77%;项目支出7.12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侨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0.6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1万元,增长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侨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32万元,增长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侨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2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2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17.9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92万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侨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侨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桥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万元,比2015年增加3.08万元,增长157%。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其中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指的是各级人员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2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的是各级人员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指的是各级人员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指的是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