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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雁江区门户网站 2017-09-20 来源:共青团资阳市雁江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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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雁江区团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承担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共青团、青少年事业发展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群团部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把握根本任务,强化思想引领,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一是扎实推进育人工程。始终站在理想信念的制高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多样化引导和先进性引领,切实发挥共青团的育人作用。通过开展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培训班、先进事迹交流报告会、青年创业交流座谈会、团机关开放日等活动,培训青年骨干,有效夯实青少年的精神支柱。二是深入开展主题活动。通过“市容市貌十大专项治理”志愿服务、清明祭英烈活动、学雷锋青年志愿服务月、“红领巾.我为你自豪”暨庆六一少先队主题队日、“今天我入团”等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高举团旗跟党走,引导青少年向上向善,励志成才。三是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积极推荐第七次全国少代会代表、第四届感动资阳人物、资阳市最美乡村创业青年,宣传全市“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表彰青年创业带头先锋等一大批可亲、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激励引导广大青少年崇尚先进、奋斗成才。

2、围绕中心大局,深化改革创新,实现团的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活跃基层组织。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基层调研、扩大工作覆盖、强化队伍建设。2016年全区共发展3700余名团员。深入开展团情大统计,动态掌握了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基本情况,积极推动共青团形象标识、工作力量在青少年身边实现有形化。二是扩大有效覆盖。扎实抓好非公企业、街道(社区)、乡镇等传统领域团建工作,创新新兴领域团建模式,先后在西南前后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成立了团支部。有效弥补覆盖不足、资源配置不足、工作活动不足的短板。三是加强团内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广泛发动青年,组织基层团干部开展交心谈心、参加团组织生活,引导共青团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四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将适合青年口味的时事要闻、精选文章和潮流动态及时发布,今年共发布网络信息400余条,累计阅读10万余人次。借助“青年之声”平台打造青年“身边的共青团”,接受并回答青年网友提问2000余个,实现基层团组织“有感”发展。

3、参与社会治理,助推民生和谐,推动青少年工作全面活跃

一是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紧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着力抓好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充分利用雁江区青年创业交流协会这个平台,每月开展创业沙龙活动。邀请法律顾问、金融专家、成功企业家与创业青年沟通交流,提升他们的创业技能,形成长期循环的交流纽带。组织区内6名创业青年和2名创业导师到西南民族大学参加了“SYE青年创业嘉年华”暨第三届“四川青年公益行”活动。组织50余名创业青年到成都参观第四届四川农业博览会,开拓创业青年视野,提高创业技能和营销水平。启动实施“逐梦计划”,推进2016年度四川省青年创业促进计划,成功申报第二批、第三批SYE创业项目5个,多渠道引导、激励、帮助、支持广大青年创业。深化银团合作,与资阳雁江农村合作银行合作,量身定做了“贷动青春梦想 农合伴你成长”专项授信计划,用于缓解我区创业青年贷款难、筹资难等问题,减轻青年创业的资金压力,为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供金融支持。与资阳邮政公司合作,将我区创业青年优质产品放上“邮乐网”销售,积极争取创业青年免费进驻邮政电商孵化园。协调申报资阳市中心城区转型发展项目和以创业交流协会名义入驻雁江区电商孵化园。积极组织创业青年参加资阳市邮储银行杯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了良好成绩。

二是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竭力做好青春志愿扶贫工作,整合社会爱心企业力量结对帮扶困难青少年。充分发挥创业青年的带动扶贫作用。积极联系弘渊生态有限公司与公正村合作开展小米辣试点种植。采用“公司+农户”的模式运作,用青春力量带动贫困村致富,共同携手小康。依托志愿者协会开展引导帮扶、街头宣传、留守学生五点钟学校、法制宣讲、心理辅导、心愿认领和敬老爱老等针对各类帮扶主体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成立一支由100名汽车职业学院学生组成的“市容市貌十大专项治理志愿服务队”,其中包含30人的专职交通文明劝导队伍。志愿服务队成立后,长效性协助推进十大专项治理行动,配合交警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和环境卫生保护等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

三是推进留守关爱工作。在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督促检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整体上推动留守学生关爱工作向前发展。今年我区新建留守儿童之家5个。开展“温暖冬天.与爱同行”留守儿童慰问活动、“快乐FUN暑假 公益手拉手”冬令营等活动。在新场乡公正村建立了“同村童在”项目示范点。通过联系爱心企业开展留守儿童心愿认领,为新场乡花祠小学全体学生实现了心愿。做好雁江区示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运行工作,打造涵盖“留守学生关爱、志愿公益服务、心理辅导干预、创业青年孵化”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活动阵地,20名青年志愿长期开展服务,配备相关硬件设施设备,依托“智慧社区”平台,长效性、广泛性地开展五点钟课堂、志愿服务、创业交流、心理咨询等活动。

4、主动融入大群团,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致力于新时期下有新作为

主动融入“大群团”工作格局,积极承担“大群团”工作,形成了团区委与群团部门集群发展的基本态势,扩大群团的工作覆盖。一是常态联动。参加群团工作会议和群团部门组织的学习交流,更加有效地强化了共青团与群团部门的常态化联动。二是平台联建。积极参与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建设,有效延伸服务群众的工作手臂。三是活动联办。积极与群团部门在创业就业、心理疏导、法律援助、阳光助残、婚恋交友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有效地盘活了相关部门的资源。四是品牌联创。坚持“一年做几件事、几年做一件事”的理念,把重点工作做出特色亮点,把特色亮点做成独特品牌,协同群团部门持之以恒地打造“项目、帮扶、维权、效能”四大群团品牌,使群团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部门概况

机构情况,团区委具有法人资格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编制数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团区委本年收入合计11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3万元,占100%

2016年团区委本年支出合计10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7万元,占38%;项目支出65.31万元,占6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0.3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5万元,增长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区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85万元,增长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团区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53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97.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   32.22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6.31万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  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团区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团区委2016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团区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团区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万元,比2015年增加1.48万元,增长81%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其中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指的是各级人员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2012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的是各级人员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中的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指的是各级人员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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