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雁江区地方志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系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承担全区的地方志规划和编纂,编修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负责地方文献和资料的保存,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资源利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15年全区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区志办的主要工作是编纂出版《雁江年鉴》(2014年卷)和整理、出版旧志《资阳县志》(咸丰版)《资阳县志》(嘉庆版)。
二、单位概况
雁江区志办编制7名,实有职工6人,内设综合股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资阳市雁江区地方志办公室收入决算总额为130.6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1.0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3.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15年区志办支出决算总额为7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0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17万元,主要原因开支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志办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地方志业务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志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志办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66.94万元,主要用于志办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分。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4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事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2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励行节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0人次,共计支出0.26万元,。主要用于雁江年鉴出版印务往来、旧志搜集整理、地情资料搜集和兄弟县市志办同行来雁江学习交流业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未配置公务车, 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资阳市雁江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