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全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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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来源: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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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4年全市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资阳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2024年6月30日24时。
三、禁渔规定和法律责任
在禁渔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违反禁渔规定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罚。
在禁渔期间,阻碍、拒绝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四、举报电话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028-26110893
雁江区农业农村局:028-25016926
安岳县农业农村局:028-24502283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028-23322132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28-26652396
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028-26518725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0时起施行。
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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