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启动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资阳市雁江区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转龙村1、2、3、7、8、9组,铁锁村1、2、3、6组,石牛村6、7、8、16、17组,清水村2、3、4、5、6、7组,凉水井村9、10、11组,鲤鱼村8组,东角村3、4、5、6、7、9、10、11、12、17组,保和镇永万村12、14组,文秀桥村1、2、3、4、7、9、11、14、15、16、17组,团山村3、4、5、6、7、8、9、12组,天鹅村13组,马蹄湾村1、2组,金星村4、5、6、7、10组,金山寺村1、2组,花溪村3、4、5、17组,南津镇斜石村2、3、4组,老君镇永安村1组,沿江村16、17组,下坪村7、8组,琉璃村1、2、3、4、6、7、8、9组,堪嘉镇元觉村8、9、10组,树林村7、8、11、12组,陡岩山村7、9、10组,东峰镇杨家树2、7组,九龙村8、9、10、12、13、14、15组,中和镇明月村17组,伍隍镇铺子村6、7、8、9组,麻柳村4、5、6、9组,红庙村1、2、3、4、5、10组,郭家村6、8、9、10、14组,高庙村7、8、21、22组,崇兴村1组,石岭镇红雀村9、10组,二龙村11、12、15、16、19、20组,白果村8、9、10、11组部分集体土地,以实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对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被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