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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雁江区门户网站 2024-03-15 来源: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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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各级消委组织、消委会成员单位围绕消费热点、群体投诉、一般消费纠纷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调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消费投诉案件,现予以公布。希望广大经营者以此为戒,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积极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1.资阳市公安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面罩案

消费者罗女士在某宝网一家名叫“广州某消防器材”购买某品牌消防面罩30个,收货后发现消防面罩做工粗糙,没有束带设计,怀疑消防面罩是伪劣产品,因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以营利为目的,以某公司为掩护,租用厂房作为生产窝点,就地采购制假设备和原辅材料,雇佣工人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向全国21省(市)及我省成都、资阳等地销售。资阳公安远赴广州市、佛山市等地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该犯罪团伙,案值达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资阳市雁江区消委会调解家装用材纠纷案

消费者鲁女士与某建材经营部签订家装合同,约定家装使用的是颗粒板,在支付3万元定金之后,发现家装背板是密度板,要求该商家退还定金,被商家拒绝,因此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工作人员经调查,商家确实存在未全面告知消费者商品信息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对衣柜使用的材料有误解。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该经营部认识到违法行为,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定金。

3.安岳县消委会调解消费者网购蛋糕纠纷案

安岳县消费者杨某在某外卖平台订购“某品牌”蛋糕店的蛋糕,支付248元,收货时发现该蛋糕的品牌、款式与预订不符,要求退货退款被拒,因此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经调查核实后,告知外卖平台,该品牌蛋糕店系冒用他人信息进行登记,平台未尽到对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的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该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杨女士网购蛋糕款248元。

4.安岳县消委会调解保健品销售纠纷案

消费者周某购买安岳县某经营部的某款保健品10瓶,并支付优惠活动价3980元后,发现活动价与原售价一致,认为受到欺骗,要求退货退款,该经营部拒绝,消费者周某因此向消委会投诉。消委会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商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并向县市场监管局移交案件线索,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

针对投诉,消委会组织调解,该经营部负责人认识到过错,全额退还消费者周某3980元,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5.安岳县消委会调解消费合同纠纷案

消费者郭女士在安岳县某家居店签订一份房屋样板间合同,价值4.98万元,并在交纳3万元定金之后,认为定金过高,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但该家居店要求消费者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郭女士不认同,因此向消委会投诉。

消委会经过调查,发现该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此外,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经营者违约的责任。在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该合同存在的问题后,该家居店同意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6.安岳县人民法院审理燃气泄漏引发爆炸民事诉讼案

钟某通过某中介租用郭某房屋后,将该房屋提供给陈某居住。该中介在征得郭某同意后,请无相关资质的彭某更换了热水器和燃气灶。因该房屋内天然气爆炸,致陈某九级伤残,陈某将某燃气公司、郭某等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故起因是燃气泄漏,赔偿责任为:燃气公司不能证明其履行了入户安全检查义务,存在较大过错,承担40%;彭某没有相应作业资质,存在一定过错,承担20%;郭某未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承担25%;中介公司选择安装人员存在一定过错,承担10%;陈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生活常识,承担5%。

7.乐至县消委会调解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纠纷案

未成年人彭某钱擅自使用其父亲彭某东身份信息,在某公司的网络游戏实名认证,累计充值78次,共消费5131.64元。彭某东要求退款,该公司拒绝退款。消委会收到该投诉后,开展调查,通过调取交易记录、当地党委政府出具的消费情况证明等材料证实,该家庭贫困,其充值消费行为属未成年人在缺乏监管的前提下冲动性消费。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退费80%,合计金额4098.4元。

8.乐至县人民法院审理理发店合同诉讼案

消费者刘某在资阳市某理发店充值2000元,办理会员卡,并约定专门理发师为A。刘某在第三次消费时,被告知原定的理发师无法为其提供服务,因此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合同,返还余额并支付违约金。该理发店不同意,刘某遂将其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该理发店办理会员卡并进行预付费式消费,双方构成服务合同关系,该理发店以“私人订制”为服务特色,双方约定了专属理发师为A,理发店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判决解除合同,该理发店退还原告刘某预付款1800元及利息。

9.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调解新能源汽车电池故障纠纷案

消费者苏先生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投诉,其在高新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该车在2年内更换2次电池,其中第2次故障,导致其损失较大,要求该4S店给予换车处理并赔偿损失9300元。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车不符合换车处理的约定。鉴于消费者经济损失近万元,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双方多次调解,该4S店同意补偿投诉人7200元,更换电池并按照三包政策和厂家承诺条款执行。

10.资阳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查办物业停车管理收费案

多名业主通过12315平台投诉,某小区物管公司违规收取小型车辆停车服务费。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核实,该投诉情况属实,临空分局行政约谈了该物管公司,责令其按照资发改物价〔2023〕9号文件要求限时完成公司内部收费调价程序,同时做好业主与物业公司间沟通解释工作。该物业公司按要求完成调价,并退还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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