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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雁江区门户网站 2022-03-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雁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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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税务局和雁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扎实做好收入预测分析和规划统筹,确保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匹配性、可持续性。稳步推进国务院减税降费和疫情期间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辅导力度,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2021年我局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202718万元,同比增长8.72%,全年累计征收社保基金收入166637.66万元,同比增长38.95%,全年累计征收非税收入6221.79万元,同比增长9.62%。

2.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持续落实好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坚持好减税降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主动出击,帮助企业减轻停工停业带来的影响,高效优质落实好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和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建立快速办理通道,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2021年我局新增减税降费1.69亿元,其中2021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3383.68万元,2021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1.29亿元。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持税务行政许可事项“零超时”。推进税收权力和责任规范化,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改进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精简涉税资料的报送。加强税邮合作,与中国邮政集团资阳分公司联合打造“天府·税邮驿站暨微税厅”,优化发票“双代”服务。打造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强化办税大厅后台事项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4.拓展优化纳税服务。坚持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为导向,落实便民办税缴费系列措施,持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选择不见面办理税收事项,制作自然人社保线上缴费辅导视频,线上线下并进,优化办税流程。定期向纳税人推动各类优惠政策、操作指南和办税提醒等信息,及时开展群公告,为企业送去“爱心包”。深化“税银互动”,与邮政储蓄银行、资阳农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推出“云税贷”“税金贷”等信贷产品,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40家企业授信贷款7264万元。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带头法治示范

1.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了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税务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和办理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事宜。实行区局统筹抓,牵头部门主导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考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

2.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区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评议要去,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时重点述法。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学法用法。制定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局党委中心组、局长办公会、职工会会前学法学习计划,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严守工作规则,保障决策科学。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依法治税,按照规定程度和制度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经合法性审查的,才提交讨论。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依法治税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加强文件管理,严守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令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严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市局备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4.善用外部资源,防范法律风险。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配备两名公职律师,并聘请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税收执法行为以及有较大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法律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税收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按照公示要求公示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在实践中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政策。2021年依照《税务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违反税收管理、发票违法、其它违法等3类34次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2.持续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结工作经验并进行有益探索,不断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减少税收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3.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通过疑点数据的扫描,发现存在的执法风险,以便及时推送给责任部门整改纠正,有效实现日常执法风险的常态化方孔;规范化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通过陈述申辩、调查核实查明问题,明确责任,起到整改、警示和有错必纠的功能,提升税收执法的风险意识,促进税收执法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健全矛盾预防调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强化服务前置功能。通过政策宣传、办税提醒、涉税辅导、信用评定等方式,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体验、增强办税效能、促进办税诚信,将“枫桥税务”的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在纳税人走访、征纳互动、税企互联中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问题需求和意见建议,及时化解纳税人疑惑,将大部分可能形成的涉税争议化解在萌芽阶段。同时,将纳税人需求最强烈的“快速反应”、“专业解答”、“集成处理”融入“枫桥税务”,运用技术力量、互联智慧、集成合力,激发构建活力,酝酿出独具特色的雁江“枫桥税务”。

2.建设“线上枫桥税务”。我局积极开展“线上枫桥税务”试点工作,深入践行“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下设立“线上枫桥税务”涉税争议调解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联动、资源集成,建立“线上+线下”的工作模式,搭建以征纳互动平台争议调解为主要窗口的线上受理平台,建设由法制股人员任网格员、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任调解员、分管法制局领导任监督员的枫桥税务团队,负责纳税人缴费人涉税争议调解,坚持“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区局,矛盾就地化解”,高效化解涉税争议纠纷。深化税务与司法合作,坚持开展税务司法联席会议,健全信息交换机制。截至目前,已调解处理10件涉税争议,矛盾化解率达100%。

3.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持续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紧紧围绕税收执法各个环节,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秩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有机融合、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规范一切,一切规范”为目标,狠抓法治建设的完善、深化、提升,积极推进建设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税务机关公正执法、全民遵法守法,实现了零复议、零诉讼。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随着纳税人信息需求的加大,我就政务公开内容和途径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注重利用信息刊物、公开栏、公告栏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电子媒介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更新各行各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工作进展39篇,有效增强了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2.政务公开运行情况良好我局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扩大了监督面,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税务工作效能、营造社会满意的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公示。2021年,我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执法信息26216条,全部执法人员信息、6项行政许可事项、上年度执法统计年报、非正常户认定等信息均有公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是对照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仍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一是税收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税务人员法治意识不够强,对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重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税收执法风险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法律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数量不充足,尚未形成与当前税收管理需求相匹配的法律人才队伍,法律人才储备与当前税收法治发展要求仍存在差距。

三、2022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按照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围绕“法治税务工程”,大力推进重点工作和创新项目,推动法治税务建设迈上新征程。

(一)完善依法治税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做好经验总结和提升。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推进后续清理工作。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好《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围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

(三)强化税收普法工作。认真开展“八五”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发布。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运用简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机关法治学习制度,搭建资料信息平台,为机关干部学法提供条件,教育引导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地方实际、地域特色开展税法“六进”主题活动。以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为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四)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水平。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执法并防范执法风险。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持续推进“雁江枫桥税务”建设,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通12366举报热线和征纳互动平台争议调解窗口,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渠道,高效回应其合理诉求,有效解决其涉税争议,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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