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死人还要修路吗 |
来信内容 | 你好,区长,最近听我妈说要修路,每个人交500元修路,我们90后的没分地但有户口,要交修路的钱,那我爷爷都死了13年了,户口也下了 ,还说什么有地也要交钱,那我没地,是不是就可以不交?活人交钱修路,给活人过,那死人交钱给谁过?活人交还好说,没听说死人也要交,请问还讲不讲理? |
来信人 | 钟.. |
来信日期 | 2013-08-03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3-10-11 |
处理结果 |
雁江区清水乡人民政府回复:尊敬的钟银菊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乡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今年8月初,滴水村8组由社长组织召开全体户主大会,对群众集资建设社道问题进行了讨论,最终大部分参会人员同意自筹资金建设社道,筹资标准为:在本村既有户口又有土地的每人按照500元筹资,只有土地的或是只有户口的每人按照250元筹资。目前,该项目尚未组织实施,也未进行筹资。
我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社不得违背国家政策,必须通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后,才能具体实施筹资、建设。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雁江区清水乡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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