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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村村通
来信内容
我是同意村8组村民 我组于去年底各户集资修了两条公路 现今政府拨款修建水泥路 为何却只修一条 同在一个组 同是合法公民 为何却不同的待遇 还望区政府领导调查后给予解决
来信人 余..
来信日期 2013-10-16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3-12-16
处理结果
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人民政府回复:尊敬的余雁军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碑记镇同意村8组村民于2013年9月自发组织修建了两条机耕道,一条约500米,受益户数20户;另一条约70米,受益户数10户。2013年10月,上级项目支持准备将同意村8组的两条机耕道建成水泥路,经区交通局、镇政府、施工队实地堪察,认为70米这条路因坡度太陡(约40-50度),加之坡下直对两户人家,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也不符合公路修建规范,不能通过交通部门验收。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家乡建设的关心。我镇将进一步加强村通公路建设,保证村民方便出行。 资阳市雁江区碑记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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