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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关于雁江区保台镇相关问题的反馈
来信内容
尊敬的刘区长: 我原是宝台镇石牛村一村民,因上学离开家乡已久,现回乡发现如下问题,特向您反馈如下: 1、途径石牛村、东角村的道路经村民出资修建后,道路边窄,一般只能单向行驶,会车时相当危险,请问是何种原因导致这种情况出现? 2、我外出就学后户口迁出,现土地仍保留,但因队上要承包出去,对我的田进行了测量,远远低于我登记证上的面积,请问我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
来信人 董..
来信日期 2014-09-15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4-10-11
处理结果
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人民政府回复:尊敬的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于通村公路的问题 经调查,石牛村公路硬化于2007年,由区交通局规划设计,按照当时通村公路的相关政策,路面宽3.5米,总长7.5公里,200米一个错车道。通过招标,每公里造价27万元,总投资202.5万元。建设资金是通过上级交通建设补助每公里14.5万元,计108.75万元,以及扶贫村建设项目资金90万元,缺口资金采取投工投劳方式获得。所以村民并没有出资。 二、关于土地的问题 为了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石牛村支两委成功引进业主在该村种植莲藕,流转田500亩,每亩租金640元,村两委召开了社长、社员代表、全体党员的大会,会上要求各社召开户长会,实行群众自愿,流转面积不重新测量,以1996年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全村有8个社的田全部流转了,没有一个社对田面积进行重新测量。所以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对田面积进行重新测量的情况。 我镇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您对答复意见非常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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