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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母亲蒋中会社保可以补缴不?
来信内容
父(张斌)母(蒋中会511026196601030646)都是残疾人,且文盲,父亲左手工作致残常年病痛。母亲认识简单几个字。由于母亲从小小儿麻痹左脚短小,随着年纪增大失去大部分劳动力。在原资阳糖厂工作过几年,厂里一直没交养老保险,希望政府给予帮助,我想给母亲(蒋中会)补缴在糖厂工作时的养老,让老人生活更好点。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5-10-21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5-12-09
处理结果
尊敬的“张强”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经调查,您母亲蒋中会现年49岁,曾在资阳糖厂工作,2003年1月起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累计缴费13年,当其达到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因职工养老保险尚未交够15年,暂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现行政策,目前,蒋中会的养老保险不能进行补缴,只能按年进行缴纳。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补缴至满15年,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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