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关于办理准生证 |
来信内容 | 你好!
关于办理准生证问题咨询如下:目前我夫妻二人以及孩子都在福建漳州工作生活学习,未生活在户籍所在地,要生育二胎,要办理准生证,是否可以请户口所在地的亲戚去办理?办理准生证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或者我们是否可以提供证件复印件直接寄到办理的窗口,然后证件办好后再一并寄回给我呢?因为在外生活,希望申领的步骤可以简化一些,也方便老百姓。盼回复,谢谢 |
来信人 | 小.. |
来信日期 | 2016-11-16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16-12-27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小罗”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您咨询的关于准生证办理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卫发〔2016〕1号)精神,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陆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关注“四川卫生计生”政务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卫生计生部门免费发给,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如还有其他需了解的事项,请致电我镇卫计办咨询,电话:028—26247176。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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