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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民事纠纷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小院镇狮象村村民,现在在深圳工作。因狮象村村民刘德四用大石头拦住我家出口而找到你们,起因是他家24号左右修围墙我家没有让他地盘,26号早上他请人抬大石头拦住我家出口。经过镇政府、大队干部、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我家中有八十多岁奶奶、六十岁婆婆妈、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孩,我婆婆妈需要用三轮车接送小孩上学,八十多岁的奶奶在我家是从石头上爬上爬下的过路,如果我奶奶在石头上摔倒坎下面,这个后果我应该找谁负责呢?刘德四他两公婆用他年龄大我家对他没有办法而为所欲为,对于这种情况请问领导我应该怎样处理?
来信人 秦..
来信日期 2021-03-29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21-04-08
处理结果
尊敬的“秦”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镇工作组人员到现场后,一是核实该地块事实权属,但双方都称该地块有部分属于自己,目前无法分辨归属,二是协调刘德四把石头抬开,不要阻碍双方出行,但刘德四家拒不接受工作组人员调解。由于事发地属于双方地界,不涉及公共区域,属于双反邻里纠纷,刘德四又年满80,工作组人员不能强制搬开石头。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小院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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