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这样合理吗? |
来信内容 | 我们是松涛镇桐子村十二组村民,因城南大道征地修路,我们表示热烈支持。在分配的问题上:1996年因死亡有地在我社要分40%,直到土地征完为止,二胎分配0.95%、一胎分100%+20,这是分配表上公布的,而有的一胎只分配100%(况且有独生子女证的),社长不跟老百姓公开、公正、(且账目不清)请问各位死了的为什么年年分配?你们说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另外,我社死亡的人数有十四户、(其社员代表占多数),社长说征求社员代表的意见、就这样决定的,你们说这种做法对不对 |
来信人 | 小.. |
来信日期 | 2009-11-25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09-12-08 |
处理结果 |
回复:小灿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并责成松涛镇政府调查处理。首先感谢您们支持成南大道的修建,您所反应的问题经松涛镇调查核实情况如下:松涛镇桐子村12社《城南大道建设征地分配方案》(包括死亡人员的分配)是按照“群众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户长会讨论通过的,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经查实,《分配方案》、《分配表》经到会人员签字盖手印后,并张榜公布4天,群众无异议。具体分配方案请您到村委会咨询。在此祝愿您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