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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资阳市雁江区新农合大病报销问题
来信内容
您好! 我是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普通农民,今年查出患有乳腺癌,逐到成都行手术及多次化疗。农村家庭条件本不好,一人得病,全家遭殃,本想现在政策好了,大病回老家可以报销大部分。质询了镇政府上管保险的,他说要提高报销比列必须是低保,结果乡里低保就那个几个名额,各种原因,结果办理了大半年都没办下来。最后报销结果是,手术费和第一次化疗费总共2万,报了5千元。后面两次化疗费接近9千,报了470元。还有两次化疗费接近一万,报那么几百元,都不想报了!。还有后续放射治疗,真不知道怎么办了!。今天我就想咨询一下,现在农村人得个癌症,有多少家庭经济能承受得起,用了那么多钱,报销不足30%,是我们的政策就是这样的吗!,还是我们雁江区和其他市区有区别?
来信人 尹..
来信日期 2016-01-11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6-01-15
处理结果
尊敬的“尹桂琴”网友: 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统筹补偿方案〉的通知》(资雁府办发〔2014〕135号)第三款八条规定:“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35%”。而您就诊的成都市双流双华医院属区外非定点医疗机构。经核查,您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符合相关政策。 感谢您的来信,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若有疑问,可致电028—26920332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 资阳市雁江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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