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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农村老房子改建办理房产证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老家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房子是在05年在原老房子基础上改建,有村镇房屋所以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这些都是一起老房子的,不知道有没有用。 如果我们这个房子要去办房产证还需要哪些手续,材料,证明,这些需要通过哪些相关部门才能办理到。谢谢!
来信人 刘..
来信日期 2016-06-23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雁江区委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6-07-29
处理结果
  经调查核实,你父亲刘传文在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石榴村2组原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X丙1502003号,土筑瓦盖结构,117.6平方米)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为资阳集建(1991)字第610101069号,总用地面积为179.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52.67平方米)。在未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刘传文于2005年6月左右,擅自在原址将旧房拆除改建为二层混合结构的房屋,属违法建筑物。   根据《资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3年第5次主任会议纪要》等规定,你父亲所在的村(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石榴村)属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直接规划管理的范围。因此,应由刘传文依法向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提出申请,待资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按程序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对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向临江镇建环中心提交产权申报登记资料,经临江镇建环中心初审合格后,再由临江镇建环中心工作人员向我局提交其产权申报登记资料,将依法按程序审批,办理刘传文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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