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来信:
来信标题 | 投诉及反应 |
来信内容 | 投诉反应
资阳雁江区委领导
焦书记好,我本人余湖和资阳立轩开发公司四川永存公司关于朗基香樾府三标工程,自2022年6月统一竣工验收至现在将近两年,我也多次到资阳雁江区建设局找主管负责人督促立轩公司沟通协调处理工程款一直未果。
问题焦点是雁江区建设局都局长不作为滥用职权错误实用建设单位情况说明函说24楼未验收,导致立轩公司不预支付工程款,导致申诉失败,现在材料商及分包单位起诉,给我本人余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诉前在资阳雁江区法院保全的商品房及监管资金也会被解封, 将无法保证我项目工程款(材料款及名工工资)顺利支付!现立轩公司、永存公司以24号楼未验收为借口,保全期间恶意转移资金和资产,扰乱市场秩序,造成社区安定影响,我将无法保证工人上访闹事给社会造成不良形象。
特请书记督促勒令雁江区建设局责令资阳市立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永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急时作出竣备“朗基.香樾府三标段24#楼”,并立即与余湖办理工程款结算,保证民工工资。
致敬
反应人:余湖(513226197807120417)电话18981989536
2024年1月4日 |
来信人 | 余.. |
来信日期 | 2024-01-05 |
处理情况:
处理部门 | 雁江区委办公室 |
处理时间 | 2024-02-06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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